偶像是一個人心目中欣賞、愛慕的對象,他不只是對一個發光發熱的人的稱謂,在我們的生活中,他可能是一位多才多藝、眾所囑目的藝人,也可能是我生活周遭的親人、老師或同學,只要做出的表現是好的事、正確的行為都可稱為偶像。
     事實上,我目前沒有特別喜歡的偶像,每個偶像也都有屬於自己的風格、特色和優點,所以我們可以將偶像們值得大家學習的優點學起來再加以修改,變成適合自己的個性的展現。但是每個人也都不會是十全十美的,只要我們能虛心學習、見賢思齊,即使不能將自己變得盡善盡美,但至少懂得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道理。
      今天下午媽媽帶著我和妹妹來到西門町的誠品書店,去看二組偶像明星的簽唱會,分別是張芸京以及青鳥飛魚,這是我們第一次去看藝人的簽唱會,所以顯得格外的興奮,我覺得他們唱的歌曲很好聽,每當一聽到節奏就會讓我不由自主的跟著哼唱起來。他們是歌壇上的新人,知名度也可能還不是很廣,也許有很多人也還未曾聽過他們的名字或歌曲。媽媽一直是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,也是指引我方向的導航針。喜歡偶像明星是我們正值青春年少喜歡做的事,但要懂得節制,不要太過於瘋狂,所以我會默的支持、欣賞他們,學習他們的優點,也會做好學生該做的事。媽媽告訴我們可以擁有自己欣賞、喜歡的對象,但是不要太過迷戀他們而忽略學業上的學習,因為我們的心性未定,如何選擇學習和模仿的對象是很重要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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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允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